中壢國中教務處

我們衷心地祝福,每個家庭都能平安度過這次的疫情,
我們會同心協力,一起守護孩子們與每個家庭的健康。

電話:(03)422-3214

洪雪娥|教務主任

分機:210

  • 統籌規劃教務處相關事宜。
  • 落實教學正常化,促進五育均衡發展。
  • 改進教學方法,充實教學內容,因材施教,因材評量。
  • 強化教學研究會功能,鼓勵教師研究進修,增進教師專業知識。
  • 充份利用專科教室,增進教學效果。
  • 充實電腦設備、推展電腦輔助教學及行政網路成績處理。
  • 鼓勵教師製作教具,使用教具及適當使用視聽媒體,增進學生學習興趣。

蕭濬程|教學組長

分機:211

  • 課程安排調動。
  • 辦理各項考試(含段考、複習考、模擬考)。
  • 辦理國語文、英語、朗讀等藝文競賽。
  • 定期抽查各科作業,落實訂正及補救措施。
  • 定期抽背國、英語。
  • 積極進行巡堂工作,解決師生教學困擾。
  • 訂定教學研究會實施計畫,研討教材及教學方法。

陳念穎|教學組幹事

分機:211

  • 協助教務處各組業務推行事項。
  • 處理臨時交辦事項。

劉享旗|註冊組長

分機:212
信箱:dept12@cljhs.tyc.edu.tw

  • 辦理學生編班事宜 。
  • 班級數之查報及增減編班數之報請核定。
  • 辦理學生轉復學,並建立學生轉出入資料。
  • 辦理學籍調查統計及學生表冊陳報事宜。
  • 核發學生畢業證書及各項證明。
  • 保管學籍及成績考查資料 。
  • 未就學適齡兒童及中途輟學學生調查統計。
  • 辦理畢業生升學、就業資料之調查統計。
  • 辦理學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及就學優待。

裘旼旼|設備組長

分機:213

  • 管理學校基本設備。
  • 管理教科圖書、儀器、教具。
  • 管理教學電影片及錄影帶。
  • 各科教學實驗安全維護事項。
  • 製作領書單及教科書價目表。
  • 教科書籍整理發放及退書包裝。
  • 辦理閱讀新桃園計畫各項競賽活動。
  • 管理專科教室。
  • 管理圖書館。

張育誠|資訊組長

分機:215

  • 資訊及電腦相關設備之管理與維護。
  • 校園網路之管理與維護。
  • 網路安全管理。
  • 各類資訊競賽之規劃及辦理。
  • 教師資訊素養研習事宜之規劃及辦理。
  • 協助推動資訊科技融入教學。
  • 協助推動資訊融入各科教學之計畫。
  • 全校師生電子郵件帳號建置管理。
  • 推動資訊教育。

王昀緁|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

分機:218

  • 執行閱讀新桃園計畫各項競賽活動。
  • 管理圖書館。
  • 閱讀課程規劃。

王世宏|圖書館幹事

分機:218

  • 協助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業務推行事項。
  • 處理臨時交辦事項。

表單下載

教學組

  1. 代調課單-自付鐘點
  2. 代調課單-學校負擔鐘點
  3.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
  4. 中壢國中校長及教師公開課實施辦法
  5. 領域會議記錄表
  6. 中壢國中課程評鑑計畫
  7. 巡堂紀錄表-空白(1130202改)
  8. 簽到退表
  9. 段考試卷設定參考(doc檔pdf檔)
  10. 素養命題卡(單題題組)

註冊組

  1. (評量)(1111021審定)中壢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規定
  2. (評量)(1120524審定)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定期考試場規則

註冊組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流程

桃樂卡學生證補辦
  1. 需 15 個工作天。
    1. 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工本費 50 元。
    2. 學生證非學校自製,為教育局製發,須至市政府領回,無法隨辦隨發,請妥善保管個人桃樂卡學生證。
    3. 若有急用,家長可自行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申請,即辦即領(攜帶在學證明、兩吋證件照、戶口名簿、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工本費 50 元)。
中文成績證明書
  1. 需 3 ~ 5 個工作天,畢業生須攜帶個人身分證件。
    1. 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
    2. 被委託人持委託書、身分證及申請人學生證或身分證,至註冊組代辦。
在學證明
  1. 需 5 個工作天。
    1. 當學期已加蓋註冊章之「桃樂卡學生證」即在學證明,若需影本請自行將「桃樂卡學生證」正反兩面影印於同一頁面後,連學生證攜至註冊組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教務處戳章。
    2. 若需申請加蓋學校關防之在學證明,請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需 5 個工作天,請提早申請。
中文畢(修)業證明書
  1. 需 5 個工作天,須攜帶個人身分證件。
    1. 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
    2. 被委託人持委託書、被委託人身分證及申請人學生證或身分證,至註冊組代辦。
    3. 需攜帶 2 吋證件照 1 張。
個人資料異動(變更姓名或身分證字號)
  1. 攜帶 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甲式戶口名簿正本)至註冊組辦理,桃樂卡學生證須一併重辦。
學生轉入
  1. 戶籍須為本校學區並能證明有居住事實,方可辦理轉入手續。
  2. 持戶口名簿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轉入申請書」,並攜帶下列文件:並攜帶下列文件:
    1. 轉出學校轉學證明書、成績證明書。
    2. 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健康記錄卡。
    3. 證件照電子檔(用以申請製作桃樂卡學生證)。
學生轉出
  1. 戶籍需異動至轉入學校學區,方可辦理轉出手續。
    1. 轉出學校轉學證明書、成績證明書。
    2. 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健康記錄卡。
    3. 證件照電子檔(用以申請製作桃樂卡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