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7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4018號函辦理。 |
二、 | 為培育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承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111年度培訓課程前十一梯次業已截止報名或完訓,第十二梯次報名時間延長至111年7月11日,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 |
(二) | 課程時間:111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 |
三、 | 各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依下列順序聘用: |
(一) | 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
(二) | 具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
(三) | 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 |
四、 | 請鼓勵具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且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者踴躍報名參加培訓。 |
五、 | 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協助轉知課程訊息,並惠允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
六、 | 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