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9月2日清師培字第111900642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於111年9月7日(星期三)、9月14日(星期三) 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及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辦理。 三、 本案請學校鼓勵有情緒行為障礙或自閉症個案之普通班教師、資源班教師或專輔教師參加,參與人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
進階搜尋
62人線上 (60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