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辦理 111年度「優質補教、愛心關懷」教育登階公益活動一案, 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弱勢家庭學子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11年度「優質補教、愛心關懷」教育登階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活動內容: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期間,免費提供 弱勢家庭學子文理、語文、公職、安親等補教資源,共計1,171個名額(各班名額詳如網址:shorturl.at/beKMP)。 |
三、 | 申請資格: |
(一) | 凡就讀本市/區之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上之各級學校在學學 生(含成人教育)。 |
(二) | 本市/區登記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婦女及兒少生 活扶助家庭證明並持學校輔導室或導師推薦者。 |
(三) | 經社會局訪視轉介者。 |
四、 | 申請時間:自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
五、 | 申請方式: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可採下列方式之一申請: |
(一) | 檢附下列應備文件逕送交(郵寄)至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地址:桃園區陽明十街11號、中壢區新興路102巷11號)審查。 |
(二) | 線上填寫表單(網址:shorturl.at/beKMP)後,於協會通知媒合後,檢附下列應備文件至媒合補習班。 |
(三) | 應備文件: |
1、 | 申請表。 |
2、 | 本市/區公所登記之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婦女及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文件。 |
3、 | 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以內)/戶口名簿影本。 |
4、 | 半身1吋相片2張。 |
5、 | 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
六、 | 本案申請表、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可至網站下載或實體領取: |
(一) | 專屬網站:shorturl.at/beKMP |
(二) | 本局網站:http://www.tyc.edu.tw(便民服務區/檔案下載/ 民眾常用檔案項下下載)。 |
(三) | 補教網站:FB搜尋「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粉絲專頁(置頂貼文)。 |
(四) | 兒照網站:FB搜尋「桃園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粉絲專頁(置頂貼文)。 |
(五) | 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請於週一至週五 15:00至21:00領取: |
1、 | 北區地址:桃園區陽明十街11號(喬豐補習班),電話:03-3676999。 |
2、 | 南區地址:中壢區新興路102巷11號(臺灣知識庫桃園分公司),電話:03-4578835。 |
七、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副理事長林文善先生,電話:0987785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