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配合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修正,本市要點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第壹點:修正為「目的:為推行舞蹈藝術教育,培養學生舞蹈興趣與能力,特舉辦本項比賽。」。 |
(二) | 第肆點第三項第(六)款:修正為「...。(備註:本要點將於 112 學年度開始實施。)」。 |
(三) | 第伍點第一項:修正為「古典舞:具古典型式,且富有中華文化內涵與風格之舞蹈;...。」。 |
(四) | 第伍點第二項:修正為「民俗舞:具我國民風特色之舞蹈,含廟會祭典舞蹈、節令舞蹈、....。」。 |
(五) | 第陸點第一項第(一)款:修正為「甲組:31人至50人為限。(僅限110學年度)」。 |
(六) | 第玖點第一項第(二)款第2目:修正為「經政府核准立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子弟學校(華東、東莞及上海臺商子弟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如: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印尼泗水臺灣學校),...。」。 |
(七) | 第玖點第八項第(一)款第1目:修正為「...,以其舞蹈內容具中華文化內涵及民風特色者為評分範圍。」。 |
(八) | 第壹拾壹點第五項:修正為「比賽期間由承辦單位提供CD及USB音響設備一套供參賽者運用,請參賽單位自備音樂CD或USB兩組且格式須為MP3檔案類型,CD封面或USB請貼上比賽場次、比賽號次,音樂CD或USB只可燒錄一首表演用曲目,...。」。 |
(九) | 第壹拾壹點第二十二項:增列「...。(因疫情影響,110學年度取消現場頒獎典禮,成績及獎狀將另由教育局發函通知並寄送至各獲獎人員所屬學校代為轉發)」。 |
(十) | 第壹拾柒點:增列「考量COVID-19疫情嚴峻,本競賽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隨時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 |
(十一) | 桃園市學生舞蹈比賽場地使用須知第十七項:修正為「...,110學年度各參賽團隊搬運道具及布景人員以10人為上限;惟兒童舞蹈團體甲組以12 人為上限(演出人員不列入計算);...。」。 |
三、 | 旨揭比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
(一) |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活動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
(二) | 比賽日期: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起至11月21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賽程安排先一區後二區。 |
(三) | 報名日期: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至10月18日(星期一)止。 |
(四) | 報名方式: |
1、 | 上網報名: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4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章戳(個人組)後,2份向本市主辦單位報名,2份報名者自留(攜帶至市賽及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未報名者,不得參賽。 |
2、 | 寄出報名表:請於報名日期完成線上登錄,紙本以限時掛號於10月18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郵寄,逾時不予受理,郵寄至桃園市立中興國民中學,始完成報名手續。(地址:330059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122號,輔導室特教組收,電話:(03)3694315轉640、600)。 |
(五) | 抽籤及領隊會議: |
1、 | 日期: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逾時未到者,由承辦單位公開代抽,不得異議。經抽籤後,一律不得要求更換名單。 |
2、 | 地點:桃園市中興國民中學會議室,不另發通知單。 |
3、 | 領隊會議後即進行抽籤,各參賽學校務必派員參加,以免喪失自身權益。 |
四、 | 本比賽報名作業涉及學生重要權益及全國參賽代表權,爰請貴校務必將比賽相關資訊以聯絡簿或通知單等方式確實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勿僅以網路或公佈欄公告,以維護學生權益。 |
五、 | 依據旨案實施要點第壹拾貳點規定,凡參加本比賽之競賽員(學生)、隊職員及各工作人員,請所屬學校或機關准予公(差)假登記,本局不另發給請假證明或到場參賽證明。 |
六、 | 因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本(110)年度舞蹈比賽於彩排及比賽期間不開放家長到場觀賽。 |
七、 | 本比賽實施要點亦得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下載參閱。 |
八、 | 如對本比賽報名有相關疑問,請洽中興國中輔導室特教組簡志樺組長,聯絡電話:(03)3694315轉640,傳真:(03)3792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