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56547號函辦理。 |
二、 | 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專業師資,以滿足各教育階段臺灣手語師資需求,爰國教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
(二) | 報名方式:由教師填具報名表(實施計畫附件二)並先至網頁(https://forms.gle/4knkY7D4bkBq5QRg9)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2年5月31日(星期三)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 |
(三) | 公告錄取名單:預計112年6月13日(星期二)前公告,實際公告日詳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www.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
(四) | 課程安排: |
1、 | 培訓時程:預計112年7月至113年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 |
2、 | 課程時數: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包含實體課程、線上同步課程及線上非同步課程);另安排課後輔導課程,學員可自由參加。 |
(五) | 培訓地點:實體課程地點安排於適當地點辦理,並得視實際狀況或疫情因素調整為線上課程。 |
(六) | 課程規劃:包括初級臺灣手語、中級臺灣手語、學科課程(臺灣手語課綱介紹、臺灣手語語法、課程設計、教學方法、聾人文化)。 |
(七) | 課程內容: |
1、 | 初級臺灣手語課程安排於7月期間辦理,課程安排以每週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
2、 | 線上非同步課程請學員於課餘時間自行研習。 |
(八) | 訓後測驗:採手語測驗、筆試及教學演示三項進行測驗,以本培訓課程內容為測驗範圍。 |
(九) | 核發證書: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參與培訓課程節數規範者,且手語測驗、筆試及教學演示等成績均達80分以上,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 |
(十)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老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十一) | 旨揭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webex.com/s-l-teach-ncyu-tc/j.php?MTID=me67b2d79747462d325163dad732635b9),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錄影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供參。 |
三、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 2433及2434;對報名方式有疑問者,請洽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電話(03)3322101分機7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