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112年6月20日桃原教字第1120010729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計畫甄選報名相關事宜摘擇如下: |
(一)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逾時不受理。 |
(二) | 甄選名額: |
1、 | 本府員額1名。 |
2、 | 本市各區(不含復興區):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及太魯閣族1名,共計7名。 |
(三) | 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
(四) | 甄選地點:另行通知。 |
(五) | 甄選對象: |
1、 | 具原住民身分者。 |
2、 | 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相關證明者: |
(1) | 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
(2) | 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以本條件錄取之人員,應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4年報考並於115年3月通過。 |
三、 | 本案甄選相關資訊公告於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ipb.tycg.gov.tw/)。 |
四、 | 倘有任何相關疑問,請逕洽原民局承辦人吳祖貽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tycg.gov.tw。 |
五、 | 檢附旨揭計畫甄選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