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7月31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21021417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相關內容如下: |
(一) | 申請資格: |
1、 | 授課教師需取得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
2、 |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亮點基地計畫的培訓、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中年級或高年級)15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 |
(二) | 申請時間:112年8月10日(星期四)至112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五點,截止前需完成掃瞄申請表及計畫書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
(三) | 申請方式: |
1、 | 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報系統:https://teach.k12ea.gov.tw/(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數學奠基進教室入班教學實作)。 |
2、 | 使用教育雲端帳號登入註冊後提出申請,以中年級(三、四年級)、高年級(五、六年級)或國中組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之班級數提出申請。 |
3、 | 申請計畫書皆須經申請人及校長簽章,並於112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掃瞄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
4、 | 相關申請經審查後,預計112年8月28日及9月18日,於該中心網站公告核定通過名單。 |
(四) | 數學奠基進教室入班教學實作: |
1、 | 授課方式:須符合每班上滿兩個單元或以上之教學實作。 |
2、 | 授課內容:以數學奠基進教室、數學奠基活動、素養包、微課程之微型活動、素養評量或獨立探索等由該中心研發之模組為授課內容,教學實作可由授課教師依現場情境來做調整。 |
3、 | 辦理期程:112年8月30日至113年1月19日止。 |
(五) | 補助費用: |
1、 | 教學實作主要補助教具費、印刷費、諮詢(撰稿)費;但獨立探索,僅提供印刷費及諮詢(撰稿)費;微課程之補助事項請見申請表。 |
2、 | 教具費補助:大班補助2,250元(兩單元,每單元為1125元),小班補助1,125元(兩單元,每單元四捨五入後為563元)(16人以上為大班,15人以下為小班),以單元數計算。 |
3、 | 印刷費補助:大班補助300元,小班補助150元(16人以上為大班,15人以下為小班),以每班次計算。 |
4、 | 雜費:視實際需求,可由教具費及印刷費勻支,上限不得逾8%,核銷事項詳見報帳手冊。 |
5、 | 諮詢(撰稿)費:每班填寫一份諮詢報告,每份補助1,000元,諮詢內容包含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結果分析及學生學習成效諮詢。 |
6、 | 活動辦理完後兩週內,將相關領據連同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寄回核銷,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7、 |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及學生拍攝同意書為必要繳交之資料,若無填寫完整,則不予補助上述相關經費。 |
(六) | 注意事項: |
1、 | 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
(1) |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交)。 |
(2) | 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 (紙本繳交)。 |
(3) | 活動照片每班5張(可檢附於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以電子檔繳交)。 |
2、 | 將擇部分申請通過學校,安排委員至辦理學校進行訪視,另行聯繫通知。 |
(七) | 如有停辦情形,請提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告知承辦人員。 |
(八)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保留最終錄取名單權利,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請隨時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