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旨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學習扶助計畫內容,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縮短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本市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或現職教師(含新進教師)未取得學習扶助8小時認證者。 |
2、 | 本市目前擔任學習扶助授課之現職教師尚未取得8小時認證者,得優先錄取。 |
(二) | 研習時間: 112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10分。 |
(三) | 研習地點:本市桃園國中仁愛樓三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2年9月11日(星期一)前,請逕至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承辦單位:桃園國中。 |
(五) | 研習會場響應環保,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及環保筷。另學校因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教師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自行安排停車。 |
四、 | 參與人員准予公假登記,亦可於研習結束後兩年內覈時補休。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桃園國中黃金鐘主任(電話:03-3358282分機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