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桃園市113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之「科學探究實作-科學教室」一案,係透過科學教室,以寓教於樂的方式,讓學生體會並學習科學原理,並經由多元化課程接觸,使學生從動手實驗過程中,培養學生創造性思考、解決問題的科學素養。
二、計畫內容摘要如次:
(一) 申請單位: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每校以申辦一班科學教室為原則。
(二) 辦理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人數以20至30人為原則。
(三) 活動方式:
1、辦理時間:每班15小時,自核定後至113年8月30日前完成辦理。
2、實施方式:採課堂或室外教學。
3、時間場地:由各辦理學校擇定適當時間且適當設備之場 所。
(四) 申辦方式:
1、申請辦理科學教室之國中小學校請自即日起至5月15日止,擬妥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附件一)逕寄大安國小(收件人,學務處李主任,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 638 號)彙辦。
2、核定名單將於113年6月1日前公布於本市推動科學教育網站(http://create.csps.tyc.edu.tw)。
3、補助經費及項目:詳實施計畫。
(五) 注意事項:
1、本計畫科學教室不得委託民間單位辦理,違者取消核定資格與往後申請資格。
2、本案申請核定優先順序如下:
(1) 聘請校內、外參加本市科學教室種子教師培訓計畫結訓教師擔任講師。
(2) 聘請自然領域學有專精之授課講師並檢附相關學經歷或優良事蹟者。
3、核定通過之學校執行本計畫時,請務必依審核通過計畫之課程內容執行,於113年9月底前辦理完畢,並於113年10月20日前檢據核銷並繳交成果報告。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大安國小,李主任(3661419分機310)。
四、檢附實施計畫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