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於2/27(四)前備齊相關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❶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❷清寒獎助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資格如下:
➀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
➁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➂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➃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➄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
❸優秀獎學金: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繳交資料:
❶申請書
❷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❸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❹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❺領據
❻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❼切結書
注意事項:
❶申請人如有休學、退學、戶籍遷出或喪失補助資格者,應主動告知本府,並繳還補助款。
❷申請人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例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
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