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於3/14(五)前備齊相關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❶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3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中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4年3月31日)
❷113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❸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❹獎助學金條件:
➀獎學金:113學年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➁助學金:113學年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未達80分
繳交資料:
❶申請表
❷低收入戶證明
❸113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
注意事項:
獎學金及助學金請擇優一項申請, 成績分數如有小數點均以四捨五入取到整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