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1年4月1日教研課字第1111100383號函辦理。 |
二、 | 國家教育研究院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 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 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 傳回饋等),國家教育研究需商借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國民中小學教師各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 ,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
三、 | 請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 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後續將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依上述原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
四、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資訊如下: |
(一) | 聯絡人:顏淑娟。 |
(二) | 聯絡電話:(02)7740-7201。 |
(三) | 電子信箱:ak3466@mail.naer.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