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11年4月20日東師培中字第1110007814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昇中等教育外語領域師資之培育課程,及推動夥伴學校協作機制等事項,落實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期以創新構想促進教學場域理論與實務之革新驗證,爰該校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旨案相關名詞定義如下: |
(一) | 「UbD教學實踐」:旨在提供大學師資培育教授UbD教學理論,並進入中等學校教學現場,進行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Development Goals, SDGs)融入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實地教學,以促進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學實務經驗,深入瞭解國內外重大議題或SDGs教學現況;並輔導中等教師及師資生增強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材教法,建立該校與中等或小中銜接教學之師資培育夥伴關係。 |
(二) | 「授課教授」:即申請人,並為師資培育大學教授或專家學者,於本UbD教學實踐計畫中,擔任中等學校或小中銜接教學現場,重大議題或SDGs融入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學授課者。 |
(三) | 「協同教師」: 於本UbD教學實踐計畫中,協助授課教授協同重大議題或SDGs融入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課程規劃及教學,以兼顧理論與實務提升效果,協同教師可不必於授課教授至教學現場進行教學。 |
(四) | 「夥伴學校」:本UbD教學實踐計畫,授課及協同教授之實際授課場域(中等)。 |
(五) | 「課程實踐教授團隊」: 由以上(二)、(三)及(四)組成,進行任務(一)而稱之。 |
四、 | 申請相關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人資格:大學師資培育課程之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授,或專家學者。 |
(二) | 實施程序:由具申請資格之大學師資培育課程教授,或專家學者,請於111年5月31日(星期二)前,檢附資料提出申請,徵件事宜依最新公告為準,請至東華大學外語領域中心網頁https://reurl.cc/AKNROp查詢。 |
(三) | 注意事項:本計畫可由中等以上學校教師邀請師培教授,進入夥伴學校進行UbD教學實踐,亦可由師培教授邀請夥伴學校提供UbD教學實踐場域,但計畫申請人,必須為師培教授並處理計畫核銷相關業務。 |
(四) | 申請人請於提出申請時,須依教學現狀自覓夥伴學校,組成課程實踐教授團隊,並填寫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中等組)【附件一: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實施補助申請表】、【附件二: 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教學計畫表】及【附件三:重大議題或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融入UbD教學實踐計畫授權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