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府社團字第1110158844號函指示,為符合本會章程及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21條規定,本屆教師會之屆次計算宜更改為第四屆,107-110年度之教師會視為第二、三屆延後改選。
二、依據111.5.25教師會臨時會員大會修正章程結果,本會刪去副理事長、常務理事職務。組織調整如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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