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4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3065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
三、 |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報名時間:111年8月1日(星期一)起至8月31日(星期三)止。 |
(二) | 報名方式:可採紙本郵寄、傳真、E-mail 或網路報名。 |
1、 | 紙本郵寄報名:請填妥個人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如簡章附件),並備妥個人基本身分證件影本(有新住民身分之參賽者須附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利資格審查),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7號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秘書室金小姐。 |
2、 | 傳真報名:02-27900289 |
3、 | E-mail 報名:cyt0108@gm.tcpa.edu.tw |
4、 | 網路報名:https://www.surveycake.com/s/Qw6YK |
(三) | 參賽資格: |
1、 |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新住民子女以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證明父方或母方國籍。 |
2、 |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須至少達3分之2,報名團隊僅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不同國籍可同組混合參賽。 |
(四) | 比賽日期及地點: |
1、 | 北區初賽:111年11月6日假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演藝廳(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三段 88 號)辦理。 |
2、 | 全區決賽:111年12月10日假桃園展演中心展演廳(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 號)辦理。 |
(五) | 比賽辦法: |
1、 |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
2、 | 參賽作品應以參賽者之原創為原則。 |
3、 | 初賽每區評選A、B組各3至5隊晉級全區決賽。 |
(六) |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旨案比賽辦法(如附件)。 |
四、 | 旨揭舞蹈比賽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教育部相關規範辦理。 |
五、 |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金小姐,電話(02)2796-2666轉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