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10日桃教特字第1110039896號函辦理。
二、 研習時間:111年11月02日(星期三)13:30~16:30,計3小時。
三、 研習地點:北門國小視聽教室
四、 研習主題: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輔導與親師溝通
五、 講 師:心理諮商師蔡宜寧老師
六、 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幼兒園之教職員、助理員、家長,預計60人。
七、 報名方式:請於11月1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登入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11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北門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 (差)假登記。
九、 配合事項:請配合學校量體溫、全程戴口罩。本校無提供汽車停車位,請出席人員以大眾交通工具或機車代步。
十、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輔導主任 張桂惠,電話:03-3250959 分機: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