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0年4月7日桃教終字第1100028399號函及110年10月12日桃教終字第1100092357號辦理。 |
二、 | 原計畫訂有「初賽」與「決賽」二階段進行,然考量COVID-19嚴重傳染病疫情不明朗,經發文報府同意為避免因群聚影響國人健康,故比賽方式改為「送件參賽」一階段方式辦理,詳如比賽實施計畫之說明。 |
三、 | 本比賽分為(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4)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級)(5)大專社會組,以上共5組。 |
四、 | 送件規格: |
(一) | 國小組(中/高年級)、國中組:一律以四開(約68*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 |
(二) |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一律採對開(約135*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 |
(三) | 字體不拘、書寫內容務必依指定題目【附件三】擇一書寫,不符合者不計分。 |
(四) | 各組參賽作品均須落款﹔大專社會組須鈐印(用印),其他各組則用印不拘。 |
(五) | 請於110年11月15日(一)前(寄/送達南門國小),連同報名表(如【附件二】請填寫詳實)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逕寄/送至南門國小教務處收。(地址:33066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03號。親送者請留意:南門國小因校舍興建工程,校門口位於桃園區南山街與大同路交叉口。) |
五、 | 評審:以上各組分別擇優錄取(成績公告:110年11月26日(五)16:00前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www.nmes.tyc.edu.tw/ 通知) |
六、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乙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