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9337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培訓課程資訊如下: |
(一) | 10月資格班資訊 |
1、 | 培訓語別:越南語、印尼語、泰語及馬來語。 |
2、 | 培訓日期:112年10月21、22日及11月4、5、12日,共五天。 |
3、 | 培訓地點:平興國小(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168號)。 |
(二) | 報名資格: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
2、 | 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
3、 |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含畢業生)。 |
4、 | 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 |
(三) | 報名方式:請於112年9月22日(星期五)前備妥個人基本身份證件(身份證或居留證)影本,擇一方式報名。 |
1、 | 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study)線上報名。 |
2、 | 填妥個人報名表後傳真報名:03-4029526或e-mail報名:adm41@gm.psees.tyc.edu.tw。 |
3、 | 報名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者,需檢附身份證明相關文件。 |
(四) | 結業證書: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學員上課時數需達總上課節數六分之五(30節)以上,始能參加各班之結業評量,評定合格者,由縣市政府核發「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研習證書」。 |
三、 | 倘有培訓相關問題,請逕洽平興國小窗口:鄭主任,電話:(03)4029323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