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3日 桃教資字第1090066392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課程共計四場如下: |
場次一:創意燈設計(一) 8/20 (五) 08:30-11:30 |
場次二:創意燈設計(二) 8/23 (一) 08:30-11:30 |
場次三:Scratch視覺辯識(初階) 8/24 (二) 08:30-11:30 |
場次四:Scratch視覺辯識(進階) 8/25 (三) 08:30-11:30 |
三、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詳如附件一。 |
四、 | 四、如有研習相關疑義,請逕洽科技中心主任王萬意,電話:03-3525590#258。 |
五、 | 參與研習之教師,惠請學校同意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
六、 | 入校請至警衛室完成簡訊實聯制登記,並量測體溫全程配戴口罩,再進入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