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紫雲巖
第 四十 五 屆觀音 盃 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 宗 旨:為觀世音菩薩 佛誕 暨宏揚中華文化,提倡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特舉辦本比 賽。
二、 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 承辦單位: 臺 中縣書法教育學會
四、 指導單位: 臺 中 市 政府、清水 區 公所
五、 協辦單位: 臺 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 各縣市政府
六、 比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其餘各組為在學學生。
七、 比賽組別:
一 社會長青組 二 社會組 三 大專組
四 高中職組 含五專一至三 年級 五 國中一年級組 六 國中二年級組
七 國中三年級組 八 國小低年級組 九 國小三年級組
十 國小四年級組 十一 國小五年級組 十二 國小六年級組
八、 比賽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一 )初賽:
1. 收件時間:自 1 1 2 年 9 月 1 0 日起至 11 2 年 9 月 30 日 截 止。 郵 戳 為 憑 。
詳細內容,請下載比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