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3741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師生善用生成式AI進行教學及學習,同時培養師生正確使用生成式AI之方式與態度,旨揭方案將透過教學使用回饋,完善生成式AI學習夥伴。
三、實驗方案相關說明如下:
(一) 申請對象:本市3至12年級之中小學教師。
(二) 計畫期程: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 有關審查評分原則、使用方式及執行配合事項,請參閱徵件須知(附件1)。
四、有意申請之學校,請於112年10月6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附件2)核章版正本,函送本局辦理(郵戳為憑)。
五、檢送徵件須知、申請表及教育部徵件簡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