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同仁於113年3月18日(一)下班前提出線上申請!【提醒:教育部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新臺幣 3.5萬元/年、高中全面免學費等措施,基於政府學雜費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學生若同時具有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或其他部會助學補助等方案之資格,得依當事人意願自行擇一擇優辦理學雜費補助。如有重複請領者,辦理相關追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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