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13學年度辦理完全免試作業期程及實施方案,相關資訊請參閱以下附件: |
(一) | 重要日程表(附件1) |
(二) | 招生資訊科別及名額表(附件2) |
(三) | 收件方式:由本局依行政區分配招生學校至各國中收件,各區域負責學校請參閱收件區域規劃表(附件3),各招生學校可至「桃連區免試入學分發作業平台」查詢各國中完全免試入學報名情形,以利向有學生報名之學校確認收件時間。 |
(四) | 比序項目積分計算方式: |
1、 | 請參閱「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實施方案」(附件4),本表以35分為滿分,競賽採計項目與免試入學相同,將併同教育部核定表另案函知。 |
2、 | 積分審查作業程序: |
(1) | 學生繳表:學生填寫並試算「才藝表現積分細項審查表」中所得積分,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家長簽名後,繳回學校審查積分。學生應繳齊符合期限要求之佐證資料,學校方得受理學生繳表。 |
(2) | 積分確認:註冊組將多元學習表現積分上傳至桃連區免試入學分發作業平台,再下載列印「學生基本資料暨比序積分確認單(A02)」,請學生、家長及學校確認簽章。 |
(3) | 若家長對積分有疑義,請填寫「多元學習表現積分申復表」,註明有疑義項次後簽名並由學生交回,國中再進行積分確認及申復表件彙整工作,若無疑義則不須繳交。 |
(4) | 召開「 比序項目積分審查委員會」進行申復表件複審作業,並通知家長複審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