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2103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推動重點如下: |
(一) | 目的:係鼓勵學校聘用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
(二) | 課程方案內容: |
1、 | 方案一「長期教學」: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針對學校課程或既有資源與該校藝術教師協同進行教學,規劃辦理文資踏查或擴展在地藝文學習相關課程等。 |
2、 | 方案二「藝師接班萌芽」: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以及文化部公布之合作藝師(以上合計至少兩位)進行協同教學。 |
三、 | 本案將於113年3月27日(星期三)辦理成果分享暨113學年度計畫說明會(實體及線上同步進行),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1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 |
(二) | 活動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8樓第5會議室)。 |
(三) |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3月24日(星期日)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報名連結:https://reurl.cc/ormVdD )。 |
(四) | 線上連結網址於會議前一週公布於本計畫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moeartproject 。 |
(五) | 本案參與人員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倘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計畫承辦人鄭小姐,聯絡 電話:06-2133111分機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