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及桃園市楊梅區瑞塘國民小學(以下簡稱瑞塘國小)113年3月18日瑞塘小輔字第1130000176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
(二) | 實施方式: |
1、 | 藝文競賽項目: |
(1) | 參賽對象: |
甲、 |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
乙、 |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
(2) | 參賽方式:依學校參賽班級數各分為A、B、C三組(以本市國民中小學普通班班級數核定表為準): |
甲、 | A組:12班以下學校。 |
乙、 | B組:13至24班學校。 |
丙、 | C組:25班以上學校。 |
(3) | 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面) |
(4)規格 |
標語字數限20字以內(不含標點符號), 並以半開圖畫紙裁半(約77cm×27cm)單面作畫, 紙張顏色、彩繪素材及橫、直式呈現不拘, 平面設計(不得立體或黏貼),不得裱框。 |
2、 |
(1) | 送件與取回作品方式: |
甲、 | 藝文競賽項目 |
(甲) | 收件時間為113年4月10日(星期三)至同年4月12日(星期五)止。 |
(乙) | 請各校於113年4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月24日(星期三)前至瑞塘國小取回投稿作品。 |
是否通過。 |
丙、 | 以上資料請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瑞塘國小輔導室(請註明參加「桃園市113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地址:326桃園市楊梅區瑞溪路2段100號),逾期不予受理。 |
(三) | 公告結果:113年4月22日(星期一)前,由本局另函公告獲選名單;並同步公告於瑞塘國小網站。 |
(四) | 獎勵: |
1、 |
藝文競賽項目(孝親創意卡片設計與孝親創意標語設計比賽):得獎者,可獲獎狀及禮券;指導老師核予行政獎勵(獎額詳見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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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獲選為本案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學校之工作人員,核敘嘉獎1次2名及獎狀1紙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