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29027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條及第29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教育部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3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
三、 | 「113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含校長)、代理(課)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
2、 | 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
3、 | 相關教育人員或團體(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
(二) | 教案類組:適用對象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學校教育階段分類,並設計適合該階段學生之教案。 |
(三) | 甄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8項。 |
(四) | 辦理期程: |
1、 | 報名及收件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23時59分截止。 |
2、 | 評選成績公告: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公告。 |
3、 | 頒獎典禮:預定於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辦理。 |
四、 | 本案甄選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188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