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3年6月21日桃警少字第113008453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113年7月19日至8月31日(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
(二) | 報名對象:設籍(或學籍)於本市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青少年。 |
三、 | 活動內容: |
(一) | 徵選組別:依年齡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共 2 組,國中組為年齡範圍12至15(含)歲青少年,高中(職)組為年齡範圍15至18(含)歲青少年。 |
(二) | 活動辦法:以「防制少年落入詐騙陷阱」、「保護少年遠離性剝削」、「避免少年接觸新興毒品」、「強化少年網路安全觀」及「深夜留連營業場所及偏差行為」,進行創意海報製作,期防制青少年被害,增進少年法治觀念。 |
(三) | 徵件主題:主題以青少年反毒、反詐、反兒少性剝削、強化少年網路安全觀、深夜留連營業場所及偏差行為限,文字整合創意海報內文,內容自訂。 |
(四) | 稿件規格: |
1、 | 西畫類-國中組一律使用畫紙、紙板或畫布,大小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高中(職)組以上,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 |
2、 | 水墨畫類-國中組、高中組作品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30~35公分× 60~70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
3、 | 漫畫類-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裱裝(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或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檔之光碟。)。 |
(五) | 由本分局聘請各類相關專家擔任評審,依分數高低取前3名及佳作數名頒發獎金: |
1、 | 特優:取3名,頒發新臺幣1,200元禮券(統一超商禮卷)、致贈獎狀乙張。 |
2、 | 優等:取3名,頒發新臺幣600元禮券(7-11商品卡)、致贈獎狀乙張。 |
3、 | 佳作:取5名,頒發新臺幣300元禮券(7-11商品卡/統一超商禮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