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3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同仁於 113年9月23日(一)下班前提出線上申請
◎本學年度子女始就讀國小之同仁請記得依規定申請!
◎提醒:原就讀高中職子女,獲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者,如已就讀大學或五專後二年,請記得依規定申請!
◎提醒同仁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補助與子女教育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如註冊繳費單上仍有「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文字,仍請同仁洽請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或將是項補助繳回學校後,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如有操作問題,可先行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