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於9/13(五)前備齊相關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 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且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本府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學生。
二、家庭遭遇重大變故之學生。
三、家境清寒,經導師認定需協助負擔其就學費用之學生。
繳交證明:
一、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補助申請書
二、社政機關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請附區公所證明
三、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者,請附事故證明書(或請導師簽註意見後,提交學校審核)
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