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於10/18(五)前備齊相關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
❶家境清寒者:符合低收入戶清寒證明。由鄉鎮市公所出具清寒證明或依戶籍謄本註記低收入戶為憑,若有特殊情形者,授權評議委員會審核
❷學業成績: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上者
❸操行成績: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或均在甲等以上者
繳交資料:
❶申請表
❷上、下兩學期成績單正本
❸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❹學生國民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❺申請學生2吋照片2張
❻學校推薦書
❼清寒證明(由鄉鎮市公所出具清寒證明)或依戶籍謄本註記低收入戶為憑,若有特殊情形者,授權評議委員會審核)
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