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3學年度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招生簡章」1份。 |
說明: |
一、 | 依據基隆市政府113年9月26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30249874A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申請時間說明如下: |
(一) | 第一次期中招生:11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至9年級學生。 |
(二) | 第二次期中招生:113年12月20日至114年1月3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至8年級學生。 |
(三) | 年度招生:114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5至8年級學生。 |
三、 | 招生資格: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無法適應或因家庭功能不彰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基隆市慈輝班,聯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