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53183號函辦理。 |
二、 | 鑒於近期發生學生當街遭強拉騷擾情事,請確實落實學生安全宣導,嚴加掌握社區動態,避免憾事再次發生,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
三、 | 宣導如下所述: |
(一) | 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
(二) | 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以及加強校巡邏。 |
(三) | 請家長準備有哨子的書包,以備不時之需。 |
(四) | 學校與周邊店家簽訂愛心導護站如(便利商店),如有需要儘速前往並大聲喊叫。由愛心導護站協助聯繫學校人員,以利提升學生安全防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