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3:科技教育學習及探索活動
一、旨揭計畫係透過辦理科技領域教學活動等多元化活動,培養學生的科技素養,提升中小學科技領域教學品質,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5萬元(經常門)為上限。
二、受補助學校需指派教師參加本市科技中心所辦理之科技領域課程教師研習進行培訓,至少參加3場次。於培訓完成後回校進行學生教學,並至輔導中心官網( https://tech.nknu.edu.tw/admin )上傳實施紀錄、教學回饋。
三、申請項目說明如下:
(一) 參訪或與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合作辦理科技領域活動(優先錄取)。
(二) 科技體驗營隊。
(三) 科技體驗巡迴與推廣活動。
(四) 科技領域教學展示與競賽活動。
(五) 科技產業體驗探索活動。
(六) 新興科技推廣相關活動。
四、有意願申請之教師,請於114年1月10日(星期五)前洽設備組(校內分機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