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於2/27(四)前備齊相關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繳交資料:
❶申請書
❷區公所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❸區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
❹戶口名簿影本
❺在學證明
❻切結書
注意事項:
本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官方網站:
https://www.tf4d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