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於2/27(四)前備齊相關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❶凡戶籍地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花蓮縣、台東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之日間部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❷學期成績:國中6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操行分數者摘錄老師評語)
❸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者、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證明(不包括村里長清寒證明及教育局處鑑定)
繳交資料:
❶申請表(附件1)
❷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1份(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百分制分數的換算成GPA,請提供GPA表)
❸學生證需蓋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❹114年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影印本1份。(不包括村里長清寒證明、教育局處鑑定證明)
❺114年助學金資料表填寫,學生本人身分證(或國中生無身分證者請附健保卡,健保卡請附戶籍謄本)、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印本1份及個資使用同意書。
注意事項:
學生本人如無存摺,請提供學生關係人身分證及存摺影本,以俾利匯款事宜。(請身分證、健保卡及金融存摺影本請確實剪貼)(請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