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教署將於114學年度商借優秀教師至國教署支援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業務,歡迎符合資格教師申請。
一、申請條件
- 對象:
- 公立高中及國中之編制內專任教師(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學校)
- 具3年以上任教年資,有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
-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寫作能力
- 無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紀錄
- 服務期間:114年8月1日(依實際報到日)至115年7月31日
- 工作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工作內容: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
二、申請方式
請符合資格教師踴躍申請,共同參與教育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