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2月18日藝視字第1140200041號函辦理。 |
二、 | 參選資格: |
(一) |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
(二) |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
三、 | 徵選組別與項目: |
(一) | 教師組: |
1、 | 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
2、 | 短篇小說 |
3、 | 散文 |
4、 | 詩詞(古典詩詞) |
5、 | 童話 |
(二) | 學生組: |
1、 | 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
2、 | 短篇小說 |
3、 | 散文 |
4、 | 詩詞(古典詩詞) |
四、 | 注意事項: |
(一) | 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傳統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古典詩詞」、「新詩」同屬詩詞項下。 |
(二) | 本獎參選作品須為參選者原創之作品,受著作權保護,而非由人工智慧(AI)生成。 |
五、 | 受理期間為自114年3月1日(星期六)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 )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 |
六、 |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
七、 | 本案聯絡人:02-23110574分機251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