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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設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5-04-07 | 點閱數: 13

一、申請研究團隊可參考下列研究方向,但不限所列舉之研究項目,配合實際服務之教育現場狀況,擬定研究計畫,惟均需經複審通過後且如期繳交成果報告方給予補助。

二、申請研究類別:

(科學展覽活動研究與指導:擬定科學研究專題並輔導中小學生積極投入科學展覽研究活動,『請預計下學年度參加科展的團隊務必參加』。

()  108課綱:科學教材、教法及評量等專題研究。

(鄉土性科學教材之研發與推廣:各區域特性之科學教學資源調查、鄉土性科學教材的研究。

(其他有關科學教育專題之研究(如能源、生態調查、永 、數學、防災、海洋教育等)。

三、申請單位:以學校單位提出申請,可一人或組織團隊工作坊 ,每隊最多以四人為限。

四、辦理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在職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 )

五、申請方式:

(各校申請計畫收件截止日為114530(星期五),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523()將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繳至設備組,俾利彙整後送() 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計畫須附下列書面資料(A4紙張、縱向橫書,字型為標楷體12)

1、報名表(計畫附件一)

2、計畫主持人資料表(計畫附件二)

3、計畫摘要(計畫附件三)

4、經費概算表(計畫附件四)

5、授權書(計畫附件五)

6、上述資料請備妥一式四份

(初審於114616()上午9:00於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校史室進行,以口頭報告的方式辦理(口頭報告時間為510分鐘),審查重點如下:

1、計畫主題之適切性、多元性及創新性。

2、研究內容及方法之可行性。

3、預期完成之項目、具體成果及效益。

4、主持人研究表現、執行計畫能力及過去執行成效。

5、經費及人力之合理性。

七、初審後擇期通知參加複審學校名單。

八、預定於11410月底前辧理複審,除書面成果及相關媒體資料外,並由各研究團隊進行成果報告,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八、凡通過審查之學校請於1141130日前將成果冊、成果電子檔光碟(含PPT檔)、原始支出憑證簿及統一收據,逕送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逾時取消補助),再由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辦理經費核撥核銷。

九、參與本活動之初審及複審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十、附件檢附桃園市114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教師進行科學教育專題研究計畫(內含申請相關表件)

十一、本案計畫聯絡人: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教務主任陳淑芳,電話:03-4732034分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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