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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競賽活動 | 2021-08-25 | 點閱數: 246
一、 依據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10年8月18召開之本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 承辦學校:陽明高中(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
(二) 報名日期:110年9月18日(星期六)至110年9月26日(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三) 作品送件日期:
1、 國小組:110年10月5日(星期二)。
2、 國中、高中職組:110年10月6日(星期三)。
(四) 評選日期: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五) 成績公告日期:1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六) 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 國小組: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2、 國中、高中職組:110年10月21日(星期四)。
(七)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三、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10年11月13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三)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未乾透者不收。
(四) 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四、 旨揭實施要點均以粗體或紅字標明,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務請貴校承辦人員、指導教師詳閱,並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五、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一) 北區:陽明高中教務處,電話:(03)3672706轉522。
(二) 南區:楊梅國中輔導室,電話:(03)4782024轉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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