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為推廣客家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
二、 | 說明如下: |
(一) | 辦理期程:111年3月5日至5月14日,每週六09:00-12:00(為期10週,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
(二) | 參加對象(總計20人): |
1、 | 客家語教學支援教師。 |
2、 | 中小學學校教師。 |
(三) | 研習地點:桃園市新屋區大坡國民小學。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3月3日止(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將報名表寄至大坡國小(桃園市新屋區大坡里國校路11號),或傳真至03-4760176。 |
(五) |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於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