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36750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養能力之學生,國教署規劃「110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學校可申請110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詳如附件說明),簡要說明如下: |
(一) | 受訪學校可於國教署「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
(二) | 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校輔導。 |
(三) | 另專案教師入校係屬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
(四) | 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通過申請之學校應主動聯繫專案教師,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有交通不便之學校,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膳宿協助。 |
(五) | 倘審核通過後臨時取消邀約,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機)票、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 |
(六) | 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7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如未填寫,本計畫得不受理後續申請。 |
三、 | 專案教師110學年度下學期服務期程至111年6月30日止,增加第3梯次申請日期:111年3月21日至4月7日,有意申請學校可至「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login.aspx)填報簡易申請單,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