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旨揭報名日期為111年4月11日至6月10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3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25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https://reurl.cc/kVNDpr)。
1、 |
設籍桃園市民眾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1,000元獎勵金。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
(四) |
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
1、 |
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
(五) |
桃園市政府111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
1、 |
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認證首長班。 |
2、 |
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15人。 |
3、 |
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課。 |
(六) |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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